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三套及发动机号码的拓印两套;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
3、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凭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二、办理地点
1、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龙井办公大楼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井路段
三、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节假日的工作安排跟政府公告一致。
四、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表;
一、车辆号牌工本费
(一)汽车号牌
1、反光号牌每副100元
(二)摩托车号牌
1、反光号牌每副70元
(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车号牌
1、反光号牌每副40元
(四)挂车号牌
1、反光号牌每面50元
(五)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五、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一)行驶证每本15元
(二)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
六、机动车行驶证相片行业标准
机动车外部彩色相片的规格为:长度88mm±0.5mm,宽度60mm±0.5mm,圆角半径为4mm±0.1mm。拍摄汽车相片时,应当从车前方左侧45°角拍摄,拍摄摩托车和挂车相片时,应当从车后方左侧45°角拍摄;机动车拍摄相片时,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但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重新制作行驶证、拍摄相片时,可以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影像应占相片的三分之二;机动车相片应当能够清晰辨认车身颜色及外观特征。